(1)多孔磚應按《非燒結普通粘土磚( JC-88 )》規定的質量標準及出廠合格證進行驗收,必要時,可現場取樣進行檢驗。
(2)多孔磚運到現場后,應按不同強度等級分別整齊堆放,堆垛上應設標志,堆放場地必須平整,并應做好排水設施,堆放高度應符合《非燒結普通枯土磚規范》規定,即不能超過1.3m。
(3)砌磚工程應在地基成基礎工權驗收合格后,方可施工。
(4)砌體施工前,應先將基礎、防潮層、樓板等接觸部位表面的砂槳和雜物清除干凈,并澆水濕潤。
(5)砌體的伸縮縫、沉降縫、防震縫中,不得夾有砂漿碎磚和雜物等。
(6)房屋相鄰部分高差較大時,應先建高層部分,以減少由于沉降不均勻而引起相鄰墻體的變形。
(7)設計要求的洞口、管道、溝槽和預埋件等,應于砌筑時正確留出或預埋。寬度超過300mm的洞口應設置過梁。
(8)不得在下列垮體或有關部位中設置腳手眼:
①磚獨立柱;
過梁上部與過梁成60°的三角形范圍內;
③寬度小于1m的窗間墻;
④梁或梁墊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圍內;
⑥門窗洞口兩側180mm和轉角處430mm的范國內;
⑥設計不允許設置腳手眼的部位。
(9)對墻體表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,灰縫的均勻程度及砂漿飽滿程度等,應隨時檢查并校正所發現的偏差。在砌完每一層樓后,應校核墻體的軸線和標高,在允許范圍內的軸線以及標高的偏差,可在樓板面上予以校正。
(10)擱置預制板的墻頂面應找平,并應在安裝時座漿。
(11)墻面勾縫應采用加漿勾縫,并橫平豎直,深度一致,搭接平整,壓實抹光,不得有丟縫、開裂和粘結不牢等現象。
(12)雨天施工應有防雨措施,收工時,應覆蓋砌體表面。(
德科達機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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